證監會:季報披露有新要求
發布日期: 2003-04-01 稿件來源:綜合管理部 發布:信息中心 閱讀次數:6978 次
中國證監會修訂《季報規則》季報披露有新要求明確了季度報告的報告期間;公司要
披露完整利潤表,及每股收益等幾個重要財務指標;增加披露報告期末股東總數;更多的引
入公司自行判斷的因素,要求如果對公司產生的重大影響,須披露及分析;增加業績預警及
公司對經營計劃作出滾動調整的披露要求 。
從今年起,上市公司季報披露內容與格式將發生一些變化。如公司只須在指定報紙披露
正文部分,并按照表格形式進行披露,附錄部分(即三張完整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
表)和正文則通過上網披露,這是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的新修訂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編報規則第13號???季度報告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以下簡稱《季報規則》,修訂稿)
(詳見第13版)做出的規定。經修訂后,公司季報所披露的信息將突出重點、便于閱讀,同時
針對性和有效性也有所加強。
據介紹,證監會曾于2001年4月首次制訂發布《季報規則》(2001年稿),自2002年第一
季度起,所有上市公司依據該規則披露季度報告。根據公司的披露情況及市場反映,結合2002
年7月做過的季度報告問卷調查結果,及廣泛征求社會各界修改意見的基礎上,證監會對《季報
規則》(2001年稿)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新的規則。
從結構上看,與2001年稿劃分章節不同,《季報規則》(修訂稿)將上市公司編制的季報
劃分為四章,即總則、正文、附錄、附則。正文分為重要提示、公司基本情況、管理層討論與
分析三節。就具體內容而言,經修訂的《季報規則》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是,總則部分,明確了季度報告的報告期間。同時規定指定報紙須披露正文部分,上網
披露正文及附錄部分。
正文和附錄的主要區別在會計報表的披露要求不同:正文部分只披露利潤表,附錄部分披
露三張完整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二是,正文部分,增加“重要提示”,與年報、半年度報告保持一致;增加第九條,要求
公司披露股票簡稱、代碼及董事會秘書聯絡電話等基本情況,以方便投資者查詢;對第十條“
財務資料”部分進行修改,要求公司披露完整利潤表,及每股收益等幾個重要財務指標。修改
了2001年稿中對于簡化報表的披露要求;增加披露報告期末股東總數;此外,修改了第三節“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部分,刪除了2001年稿中經營成果、財務狀況方面涉及會計數據同期對比
分析的條款,要求公司披露報告期內經營情況,包括:主營產品銷售收入、毛利率,報告期利潤
構成情況;經營的季節性或周期性特征等;同時,增加十三條、十四條。其中第十三條屬于“重
大事項”披露部分,此次修訂刪除了2001年稿對或有事項與期后事項、生產經營環境、政策法規
的變化已經或即將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的重大影響、重大資產收購及出售、企業購并
行為的進展情況等其他事項的具體披露要求,改為:若報告期內發生或將要發生、或以前期間發
生但延續到報告期的重大事項,對本報告期或以后期間的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狀
況產生重大影響,應披露該重大事項,并說明其影響和解決方案。同時規定,如公司已在臨時公
告披露過的信息,可直接注明刊登的證監會指定報刊名稱及日期,無需重復披露。修訂后的條款,
更多的引入公司自行判斷的因素,要求如果對公司產生的重大影響,須披露及分析;第十四條“
若與前一定期報告相比,公司會計政策、會計估計以及財務報表合并范圍發生變化,或報告期因
重大會計差錯而進行追溯調整,應予以披露,并對其原因和影響進行說明。”作為管理層討論與
分析的部分披露,要求對變動原因及其影響做出分析;另外還增加了業績預警及公司對經營計劃
作出滾動調整的披露要求。
三是,附錄部分,要求公司上網披露除正文部分外,還須披露三張完整報表。
四是,增加附件:《季度報告正文披露格式》,要求在指定報紙上公布的季度報告格式按照
表格形式進行披露,與2002年年度報告摘要的披露形式保持一致。
來源: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