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與上市不能太脫節
發布日期: 2003-04-11 稿件來源:綜合管理部 發布:信息中心 閱讀次數:6372 次
眾所周知,目前新股發行中一個難題就是發行節奏緩慢、已過會待發新股的數量過于龐
大。公司欲發行新股,須經過兩個最重要的環節:通過證監會發審委的核準,以及獲得證監
會的發行批文。
據了解,目前已過會待發新股的數量很可能超過100家,但這些公司獲得發行批文的時間
被推遲了。因此,無論采用何種發行方式,解決這些公司新股發行難的問題都會導致市場擴容
提速。當然,隨著證券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市場承接能力不斷加強,在擴容預期較穩定的情況
下,其對二級市場的直接影響應該不會太大。
新股發行提速是大勢所趨,打包發行也是備選方案之一。對此,有專業人士指出,按照目
前的估計,打包發行值得商榷,主要是這可能會使得打包發行的隱性成本大幅升高。另外,與
打包發行相伴而來的很可能是集中發行、分批上市,導致發行與上市出現脫節:對于一些過會
公司而言,發行雖然可能提前,但上市日期就會相對滯后。特別是,不排除少數公司熬到上市
時,財務數據已經較新股發行時發生相當大的變化,由此導致信息失真,從而影響投資者的投
資決策。
有投行人士認為,討論新股發行改革不能局限于目前的模式,即局限于一個交易所發行新
股。客觀地看,現在過會公司堆積較多的一個原因就在于,管理部門有意調節發行節奏,以避
免新股發行對二級市場形成較大沖擊。其實,這與僅利用一個市場發行新股直接相關。如果能
夠利用現有兩個交易所同時發行新股,那么,同樣的發行數量,對市場的影響就相對較小。關
于這一點,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的新股發行實踐已給出證明。此外,利用兩個交易所同時發行新
股還有一個顯而易見的優點,就是在新股加快發行節奏時,上市節奏也可以相對跟上,從而有
利于新股發行與上市保持連貫性。
(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