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將在35個城市舉行(公告)
發布日期: 2003-06-12 稿件來源:綜合管理部 發布:信息中心 閱讀次數:4872 次
本年度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將于10月底11月初舉行。中國期貨業協會今天就考試有關事
項發布公告。
中國期貨業協會關于2003年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公告(2003年第1號)
中國期貨業協會決定2003年10月底11月初舉行本年度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現將考試有
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領導
中國證監會期貨部負責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監督和指導工作,中國期貨業協會負責有關
考試的具體組織和協調,承擔考試報名、收費,安排考務銜接、巡考、成績通知等工作;社會有
關專業考試機構承辦考務等具體工作。
二、參加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面向社會,報考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高中以上(或同等)學歷;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最近三年無嚴重違法記錄。
三、報名時間和方法將于近期公告。
四、考試方式和單科考試時間
閉卷,考試實行計算機化考試。單科考試時間100分鐘。
五、考試科目和指定教材
本次期貨從業考試科目為:期貨基礎知識、期貨法律法規。
期貨基礎知識科目考試的指定參考教材是中國期貨業協會編寫的《期貨市場教程(第二版)》
法規科目考試的指定參考教材是中國證監會期貨監管部編輯的《期貨法規》。兩教材均由中國財
政經濟出版社出版。
六、考試地點
本次考試將在以下35個城市設考場: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長春、
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
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
圳。考生可選擇任一城市報名,并在此城市參加考試。
七、其它說明
1.考試大綱詳見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
2.兩個相鄰考試年度內,兩門考試成績均合格者可向協會申請從業資格,單科成績合格者有
效成績將明示于協會網站。
有關考試的其它事項,我們將陸續公告。
中國期貨業協會2003年6月12日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