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證券市場首批QFII誕生
發布日期: 2003-05-27 稿件來源:綜合管理部 發布:信息中心 閱讀次數:5303 次
瑞士銀行、野村證券QFII資格獲中國證監會批準
日前,瑞士銀行有限公司、野村證券株式會社QFII資格已獲中國證監會批準。證監會有關
人士表示,其它境外機構QFII資格申請材料正在審理中。業內人士指出,這真正意味著QFII進
入我國境內證券市場進行證券投資已步入倒計時階段。
據悉,除上述2家已獲QFII資格的境外機構,目前包括德意志銀行、高盛集團等一些境外機
構的QFII資格申請材料還正在審理之中。
依照《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上述2家獲得QFII資格的
境外機構在取得證監會頒發的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后,應當通過其托管人向國家外匯局申請投資
額度。國家外匯局自收到完整的申請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決定
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批準的投資額度并頒發外匯登記證。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應當自中國證
監會頒發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3個月內匯入本金,全額結匯后直接轉入人民幣特殊賬戶。合格投
資者匯入的本金應當是國家外匯局批準的可兌換貨幣,金額以批準額度為限。此外,合格投資者
還應選擇具備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受托投資管理資格的境內證券公司辦理其在中國境內的證券交易
活動事宜。這就是說,在上述相關程序完備后,QFII即可進入中國 境內證券市場進行證券投資。
(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