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頒發新規定我國重新劃分三次產業
發布日期: 2003-05-23 稿件來源:綜合管理部 發布:信息中心 閱讀次數:5120 次
記者昨天從國家統計局獲悉,我國重新劃分三次產業,今年的統計年報將開始采用新的劃分
方法進行有關統計。
國家統計局局長李德水說,三次產業劃分的具體范圍是:第一產業包括農、林、牧、漁業;
第二產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第三產業包括除第一、
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具體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
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
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
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等。
新劃分規定與原先相比,主要有兩個方面變化:一是根據經濟活動性質,將農、林、牧、漁
服務業從原第三產業劃歸了第一產業。二是不再對第三產業劃分層次。
李德水說,將農、林、牧、漁服務業從原第三產業劃歸第一產業,是因為這些產業是圍繞農、
林、牧、漁業產前產后的相關服務活動,是農、林、牧、漁業生產活動中不可或缺的。
(證券時報)